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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 2023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

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2 年公司的

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

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追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

及新增的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具有真实性、商业实质,为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对手方诚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针对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

准,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
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涌                 李馨子                  阎丽明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