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需要,2021
年度拟与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金洲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沈淦荣先生为金洲集团股东并担
任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金洲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2、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
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向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
下简称“沙钢集团”)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进行联合投标、厂房及
办公楼租赁等,2021年度拟与沙钢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沙钢南亚(香港)贸易有限公
司,因其持有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4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发生的相关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审议《关于公司与金洲集团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沈淦荣实施了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全部同意;在审
议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
洲管道有限公司与沙钢集团签署《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议案,无需回
避表决,8名董事全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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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金
类别 关联方名称 交易具体内容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定价原则 额
金额
金洲集团有限 市场价原
房产租赁 租入房产 20.00 0 17.09
公司 则
金洲集团有限 市场价原
房产租赁 出租房产 20.00 0 17.09
公司 则
江苏沙钢集团
采购材料、劳务、 市 场 价 原
采购商品 有限公司及其 60,000.00 9,852.57 28,139.74
租入房产 则
下属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
市场价原
出售商品 有限公司及其 销售产品、材料 20,000.00 135.98 571.81
则
下属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 预计 占同类业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内容 发生金额 金额 比例(%) 及索引
差异(%)
房产 金洲集团
租入房产 17.09 200 2.05% -91.46%
租赁 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房产 金洲集团 25 日《关于
出租房产 17.09 100.00 100.00% -82.91%
租赁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
江苏沙钢集 常关联交易
采 购 材
采购 团有限公司 预 计 的 公
料、劳务、 28,139.74 60,000.00 7.12% -53.10%
商品 及其下属公 告》(公告
租入房产
司 编 号 :
江苏沙钢集 2020-011)
出售 团有限公司 销 售 产
571.81 20,000.00 0.11% -97.14%
商品 及其下属公 品、材料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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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情况,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主要从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
(如适用)
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 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
明(如适用) 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金洲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298.31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146976057A
法定代表人:俞锦方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里桥路57号
经营范围:钢材压延、轧制;金属制品及金属加工机械的制造销售;黑色金属、
一般劳保用品、纺织品及原料(除蚕茧、棉花)、服装的销售;货物进出口;码头
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淦荣先生为金洲集团股东,并担任金洲集团董事一职,因
此金洲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134789270G
法定代表人:沈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
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
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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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沙钢南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沙
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4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
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
方,发生的相关交易为关联交易。
2、上述公司均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定。前述关联交易系正
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决策程序合法;
双方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于公司与金洲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将位于湖州市二里桥路 57 号的土地上的房屋租赁给金洲集团办公使用,
每年参照相同地段办公用房市场确定租赁价格。公司与金洲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协
议》,有效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公司租用金洲集团位于湖州市二里桥路 57 号的土地上的房屋住宿使用,每
年参照相同地段住宿市场确定租赁价格。公司与金洲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有效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
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与沙钢集团签署《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沙钢集团主要从事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向沙钢集团采购原材料、
销售产品、相互间提供劳务、厂房及办公楼租赁等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保障
原材料得到及时、稳定供应,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和市场优势,因此与沙钢集团按
市场公允价格发生关联交易是必须且合理的。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为双方产品、材料购销、厂房及办公楼租赁
及劳务提供的基本协议,有关具体的数量、单价、包装、交货地点、支付方式等,
双方将在基本协议的框架内,在每次具体的交易时,另行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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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交易。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企业
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
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
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
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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