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1-04-2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1〕3790 号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
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金洲管道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金洲管道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金洲管道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金洲管道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洲管道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修改)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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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洲管道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金洲管道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修改)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洲管道公
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燕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亚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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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20 年期初 2020 年度 2020 年度资 2020 年度偿 2020 年
非经营性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占用资金余 占用累计 金占用的 还累计发生 期末占用 占用性质
资金占用 原因
联关系 目 额 发生金额 利息 金额 资金余额
现大股东及其 非经营性占用
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前大股东及其 非经营性占用
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总 计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20 年期初 2020 年度 2020 年度往 2020 年度偿 2020 年
其它关联资金 往来形成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往来资金余 往来累计 来资金的 还累计发生 期末往来 往来性质
往来 原因
联关系 目 额 发生金额 利息 金额 资金余额
大股东及其附 经营性往来
属企业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 张家港沙钢金洲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000.00 50.41 2,050.41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公司及其附属 管道有限公司
企业 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 非经营性往来
其控制的法人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 非经营性往来
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往来
总 计
2,000.00 50.41 2,050.41
法定代表人:孙进峰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鲁冬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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