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关于为下属公司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暨下属公司为
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下称“管道工业”)、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
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拟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
(下称“沙钢金洲”)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300 万元的融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
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上述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 65,300 万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 307,017.03 万元,上述担保
总额度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21.27%,其中为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担保
额度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16.29%,为控股子公司沙钢金洲的担保额度
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4.98%。
2、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拟为母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
信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决议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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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98,778,745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南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淦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各种管道制造(包括各类金属管材、管件、塑料管材管件、防腐
管材管件、螺旋埋弧焊钢管)。金属制品、建筑、五金的制造销售。化工原料(除
危险品),交电、一般劳保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
2、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现
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
3、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的担保。
4、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9,297.92
万元,负债总额36,811.13万元,净资产132,486.79万元,资产负债率21.74%。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356.97万元,净利润8,259.23万元。
5、管道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061.2245万美元
实收资本:3,061.2245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沈淦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高频焊接钢管和直缝埋弧焊接钢管,从事各类管材管件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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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业务;销售自产产品。
2、股东情况:沙钢南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沙钢金洲49%的股权,本
公司持有沙钢金洲46%的股权,下属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持有沙钢金洲5%的股权;
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6,851.14
万元,负债总额17,254.92万元,净资产39,596.22万元,资产负债率30.35%。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397.30万元,净利润5,573.58万元。
4、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300万元的担保,另一股东按持股比
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700万元的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
5、公司本次为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将同时提供
反担保。
6、沙钢金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20,535,520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东门十五里牌(318国道旁)
法定代表人:孙进峰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管道制造、销售,管线工程、城市管网建设、安装,金属及金属
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
业务。
2、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现
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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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
3、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管道工业母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
管道工业为母公司的担保。
4 、 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333,685.45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111,117.81万元,净资产222,567.64万元,资产负债率33.30%。2021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527,496.29万元,净利润29,776.35万元。
5、金洲管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解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资金,为
支持其拓展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2、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
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的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
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促进
其提升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
违反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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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 对 全 资 子 公 司管 道 工 业 的 累 计担 保 余 额 为
2,075.77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67%。
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 对 控 股 子 公 司沙 钢 金 洲 的 累 计担 保 余 额 为
3,060.00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公司不存在对管道工业、沙钢金洲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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