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科技”、“公 司”或“本公司”)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7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6,124.7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87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3,324.87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1,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1,824.8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 定信息披露费以及证券登记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5.12 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549.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2018 年 9 月 30 初始存放金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余额 备注 (万元) (元) 中国银行杭州市 402670187267 101,549.75 285.76 [注] 庆春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之 33050161982709016165 0.00 已注销 江支行 合 计 101,549.75 285.76 [注]:该账户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账户余额为 0.00 元。2018 年 1-9 月,公司收到该 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85.76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685.82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对子公司增资并收购 Prim’Tools Limited 100%股权 经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和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智能机器人 智慧云服务平台项目投资金额由 45,000.00 万元变更为 23,526.00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 21,474.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1.15%。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使用 21,474.00 万元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香 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其中 2,268.60 万欧元用于购买 Leica Geosystems AG 持有的 Prim’ Tools Limited 100%股权,630.00 万欧元用于对 Prim’Tools Limited 增资。(汇率以 12 月 8 日欧元兑人民币 7.4083 为基础)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对变更智能机器人智慧云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总额事项进 行公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 21,474.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为 21.15%。 (二)对子公司增资并收购 Arrow Fastener Co., LLC 100%股权 经公司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智能机 器人智慧云服务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797.44 万元、电商销售平台和自动仓储物流体系 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590.93 万元以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2,542.69 万元,合 计变更募集资金 30,931.06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30.46%。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使用 1.25 亿美元(其中募集资金 30,931.06 万 元,其余部分用自有资金补足)通过全资子公司 Great Star Tools USA,Inc,购买 Masco Corporation 持有的 Arrow Fastener Co., LLC 100%的股权。投资完成后,公司拥有 Arrow Fastener Co., LLC 100%股权。(汇率以 5 月 26 日美元兑人民币 6.8698 为基础)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公告。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 30,931.06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30.46%。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变更前 变更后 金额的差额 智能机器人智慧云服务平台项 1 45,000.00 1,728.56 1,728.56 目 收购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 2 19,825.00 19,825.00 限公司 65%的股权 电商销售平台和自动仓储物流 3 10,000.00 1,633.82 1,633.82 体系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8,500.00 28,500.00 对 子 公 司 增 资 并 收 购 5 Prim’Tools Limited 100%股 21,474.00 21,474.00 权 对 子 公 司 增 资 并 收 购 Arrow 6 30,931.06 30,931.06 Fastener Co., LLC 100%股权 7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54.99 554.99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无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对智能机器人智慧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建后,该项目所处的市场环境 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调减了该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原计划 投资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对子公司增资并收购 Prim’Tools Limited 100%股权” 和“对子公司增资并收购 Arrow Fastener Co., LLC 100%股权”两个项目中。目前,该项 目的建设未再推进,亦未进行量产,因此无实际效益。 2. 公司电商销售平台和自动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原计划借鉴亚马逊电商平台运营经 验,注重资本性投入与渠道推广,并进行了前期投建。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现国 内外电商平台运营模式有较大差异,本土化成本较高。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调减了该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原计划投资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对子公司增资并收 购 Arrow Fastener Co., LLC 100%股权”项目中。目前,该项目的建设未再推进,电商销 售平台前期投入产生了营业收入,但是由于电商平台前期运营推广成本较高,导致该项目累 计效益为亏损。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54.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285.76 元,仍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1,549.7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4,647.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2,405.0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4,647.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1.61% 2016 年:50,891.35 2017 年:53,756.0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或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 截止日项目完工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目 目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程度) 金额的差额 智能机器人 智能机器人 1 智慧云服务 智慧云服务 45,000.00 1,728.56 1,728.56 45,000.00 1,728.56 1,728.56 不适用[注 1] 平台项目 平台项目 收购常州华 收购常州华 已于 达科捷光电 达科捷光电 2 19,825.00 19,825.00 19,825.00 19,825.00 19,825.00 19,825.00 2015 年 8 月 17 日 仪器有限公 仪器有限公 完成收购 司 65%的股权 司 65%的股权 电商销售平 电商销售平 台和自动仓 台和自动仓 3 10,000.00 1,633.82 1,633.82 10,000.00 1,633.82 1,633.82 不适用[注 2] 储物流体系 储物流体系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4 28,500.00 28,500.00 28,500.00 28,500.00 28,500.00 28,500.00 —— 金 金 对子公司增 智能机器人 资 并 收 购 5 智慧云服务 Prim’Tools 21,474.00 21,474.00 21,474.00 21,474.00 [注 3] 平台项目 Limited 100% 股权 智能机器人 对子公司增 智慧云服务 资 并 收 购 平台项目、电 Arrow 6 商销售平台 30,931.06 30,931.06 30,931.06 30,931.06 [注 4] Fastener 和自动仓储 Co., LLC 物流体系建 100%股权 设项目 结余资金永 7 久补充流动 554.99 554.99 554.99 554.99 资金 [注 1]:公司对智能机器人智慧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建后,该项目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调减了该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原计划投资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对子公司增资并收购 Prim’Tools Limited 100%股权”和“对子 公司增资并收购 Arrow Fastener Co., LLC 100%股权”两个项目中。目前,该项目的建设未再推进。 [注 2]:公司电商销售平台和自动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原计划借鉴亚马逊电商平台运营经验,注重资本性投入与渠道推广,并进行了前期投 建。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现国内外电商平台运营模式有较大差异,本土化成本较高。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调减了该 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原计划投资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对子公司增资并收购 Arrow Fastener Co., LLC 100%股权”项目中。目前,该 项目的建设未再推进。 [注 3]: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完成对 Prim’Tools Limited 的收购,股权收购款均由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先以自 有资金支付。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用募集资金完成对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的增资。 [注 4]:子公司 Great Star Tools USA,Inc 已于 2017 年 6 月完成对 Arrow Fastener Co., LLC 的收购,股权收购款均由 Great Star Tools USA,Inc 先以自有资金支付。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用募集资金完成对 Great Star Tools USA,Inc 的增资。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 是否达到 序 承诺效益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9 月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号 智能机器人智慧云服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 不适用[注 1] 务平台项目 [注 1] [注 1] [注 1] 电商销售平台和自动 2 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项 不适用 195.13 -877.07 -877.07 否[注 2] 目 收购常州华达科捷光 6,433.98 3 电仪器有限公司 65% 不适用 396.41 1,758.04 2,134.59 1,388.61 5,677.65 否 [注 3] 的股权 [注 1]:智能机器人智慧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未再推进,亦未进行量产,因此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及实现效益均不适用。 [注 2]:电商销售平台和自动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未再推进,电商销售平台前期投入产生了营业收入,但是由于电商平台前期运营推 广成本较高,导致该项目的效益未达到预期。 [注 3]:承诺效益系公司收购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65%股权时,收益法资产评估报告中对该公司自收购日(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预测数的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