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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星科技: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19-04-2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2019 年 4 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布并施行《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对照
   表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产品、    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产品、
五金工具、木工工具、建筑工具、电动工    五金工具、木工工具、建筑工具、电动工
具、塑料制品、灯具、手电筒、文教用品、 具、塑料制品、灯具、手电筒、文教用品、
家具、户外用品、包装材料、激光测量仪、 家具、户外用品、包装材料、激光测量仪、
激光雷达、激光投影仪、钻切工具、汽车    激光雷达、激光投影仪、钻切工具、汽车
配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零件、机电    配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零件、机电
设备、金属制品、办公用品、日用品、消    设备、金属制品、办公用品、日用品、消
防器材、测量仪器、气动工具、清漆及油    防器材、测量仪器、气动工具、清漆及油
漆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安全生产用品、    漆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安全生产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焊接设备、泵、管道配件、建材、润滑剂    焊接设备、泵、管道配件、建材、润滑剂
(油膏)的销售,并提供相关配套业务(包 (油膏)的销售,并提供相关配套业务(包
括仓储、配送、送货、安装和售后服务等); 括仓储、配送、送货、安装和售后服务等);
机器人、机械手、电气控制自动化设备、    机械手、电气控制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成
术咨询及成果转让;广告制作、代理:经    果转让;广告制作、代理:经营进出口业
营进出口业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 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
营范围为准)                            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所必需。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 交易方式进行。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进行。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议。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三)项、第(五)
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者注销;属于(三)项、第(五)项、第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者注销。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所在地会议室或公司董事会在会 为:公司所在地会议室或公司董事会在会
议通知中列明的其他明确地点。             议通知中列明的其他明确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公司还应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 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
解除其职务。                             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
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和调整现 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和调整现
有委员会。                            有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三名以上董事组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三名以上董事组
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 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