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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星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2021-02-18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28115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

                                    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巨星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6号”核准,杭州巨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972.6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7,260.00万元,期限六年。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 “深证上[2020]623号”文同意,公司97,2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7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21年1月4日进入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
    2021年1月4日至2026年6月23日。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5号,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王玲玲女士、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50.39%被动稀释至49.31%,
    详见2021年1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
    2021-008)。
        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9日,“巨星转债”转股数量为23,762,033股,公
    司总股本由1,098,740,817股增加至1,122,502,850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
    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
    49.31%被动稀释至48.26%,变动比例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仇建平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3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王玲玲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3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九环路 63 号 4 幢 A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9 号
股票简称              巨星科技                  股票代码                          00244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0                       被动稀释 1.05

              合    计                           0                       被动稀释 1.0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6,373.9864         42.21        46,373.9864         41.31
巨星控股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373.9864             42.21        46,373.9864         41.31
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6,088.4300          5.54         6,088.4300          5.42

  仇建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22.1075          1.39         1,522.1075          1.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66.3225          4.16         4,566.3225          4.07

                   合计持有股份       1,715.0960          1.56         1,715.0960          1.53
  王玲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8.7740           0.39          428.7740           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86.3220         1.17       1,286.3220     1.15

          合计持有股份               54,177.5124        49.31      54,177.5124   48.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24.8679        43.98      48,324.8679   43.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52.6445         5.33       5,852.6445     5.21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