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要求,依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 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 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全体监事签字: 傅亚娟: 陈 俊: 黄巧珍: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