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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内配: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8-07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5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9:30
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5:00至
2018年1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冬梅女士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9日(周四)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89,744,76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1.22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89,720,76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1.22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39%。

    2、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7 人,代表股份 17,899,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94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7,875,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94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3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744,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9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曲光杰、朱文会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
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