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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内配: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楚金桥)

    本人作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作简要报
告: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本年度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会次数
       7          4            3              0            0           4

    本人认为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根据公司制
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18年度内的董事会决议进行
了表决,并对公司发生的相关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
见情况见下表:

                                                             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类型

2018年1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
                                                               同意
 月8日     第十六次会议                   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018年2    第八届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同意
 月28日    第十七次会议
                                  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8年4    第八届董事会
                        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     同意
 月24日    第十八次会议
                        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
                        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18年6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同意
 月11日    第十九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
2018年8    第八届董事会 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月14日    第二十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1-6月)
                        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8年10
           第二十一次会 金额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同意
 月24日
                 议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2018年11
           第二十二次会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同意
 月19日
                 议                  就的独立意见

    注: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信息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会
同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的资料。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8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
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
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3、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要
求公司严格执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公
平获得相关信息。

    4、本人积极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如下情况: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独立董事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8年度在本人
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发生,通过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楚金桥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24 日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邢敏)

    2018年度,本人作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及
要求,尽责、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18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邢敏                      4                         4


    2、董事会出席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参加会议次数         通讯参加会议次数

         邢敏                      4                         3


    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本人收悉并充分了解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会议讨论,并就所获悉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职权并按
规定相应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之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
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利用自身知识储备和专业优
势,勤勉尽责,对公司治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事项进行独立审议,并就外
汇套期保值、利润分配等22个交由董事审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进一步完
善和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和水平,推动董事会更有效的决策提供了支持。具体如下
表:

   发表时间                             独立意见

2018年1月8日      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2018年2月28日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24日     8、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

2018年6月11日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

                  13、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
2018年8月14日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6、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2018 年1-6月)的独立意见
                  17、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24日
                 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2018年11月19日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研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作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能的重要方式,2018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机会,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监督检查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
况。于此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保持密切联系,更全面及时的掌握公司实际,为有效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基础。

    报告期内,国家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和调整,本人积极学
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范围和对公司的影响,并在自身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
同时,本人为公司会计、审计和财务相关人员提供培训支持,确保各项报表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经营实际。

    报告期内,本人还就履职新趋势、新方法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沟通
交流,共享履职经验,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进
一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秉承勤勉尽责的履职理念,依托自身在专业领域内的专业素
养,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进行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自己的判断,
独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他们认
真履行全体股东的信托责任,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公司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均给
予充分支持和配合,构建了涵盖电话、邮件、现场、微信等在内的多渠道的沟通
方式,积极提供人员、资料、现场办公等有利条件,切实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提供有效保障。

   七、总体评价及展望

    2019年,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董事的职业道德,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精
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密切关
注全球经济形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之变化,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建
议,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实现稳健发展。加强对公司财务等事项的检查力度,确保
公司各项报表精准反映公司经营实际。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
管理层以及公司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立足自身任职经历及专业优势,在充分
了解公司经营现状的情况下,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
治理结构建言献策,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的有效维护。




                                    独立董事(签名):邢敏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24 日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章顺文)

    本人作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
动作用。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4 次以现场方式
出席,3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中,经深入、审慎地审查和讨论后,对所有审
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2018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在股东大会上认
真听取了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1、2018年1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2、2018年2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18年4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4、2018年6月1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
1-6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2018年10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1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
管理团队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并多次考
察、调研一线公司及项目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业务发展、管理运营等方面提出了
专业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 年,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分别运用各自擅长的经济管理、财会、审计、法律、
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都能对
审议的专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审计委员
会成员,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重大事项
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不辜负股东的信任。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内控制度建设。2018 年度,凡需经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运用专业知识,在董
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签名):章顺文 ___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