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函2019-04-2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函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通过了解相关单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我们认为: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19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
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我们对该等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我们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敏 楚金桥 章顺文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