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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内配: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9-27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1-04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03,000 万元人
民币(或等额外币),担保有效期限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电子科技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签订《授信协议》,根据协议招商银行向上海电子科技公司提供授信额度 500 万
元,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
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
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该授信额度使
用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止。

    针对上述《授信协议》,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承
诺为上述授信额度内上海电子科技公司欠付招商银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创路 68 号 7 幢

    法定代表人:薛德龙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1U3P7N

    经营范围:汽车电子零配件、汽车电控系统、汽车仪器仪表、车联网技术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
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零配件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9,542.76                   7,786.68
负债总额                                   10,221.25                   7,777.40
净资产                                       -678.49                          9.27
资产负债率                                  107.11%                     99.88%
营业收入                                    2,373.68                     519.06
利润总额                                     -687.76                  -2,317.46
净利润                                       -687.76                  -2,317.46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电子科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海电子科技公司目前整体生产经
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
授信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
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到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额度:人民币500万元

       保证范围:授信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被保证人提供的贷款
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 103,000
万元,占 2020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7.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
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32,805.84 万元(此处使用汇率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兑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 6.5249),占 2020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1.9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未超过 103,000 万元人
民币总额度,也未超过各公司之间分配的具体额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
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上海电子科技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