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2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 2022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德龙先生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周五)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58,235,725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26.23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57,681,82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6.14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53,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091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6,828,845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1.13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274,945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1.04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53,9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918%。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因疫情防控政策,公司董事薛德龙、张冬梅、王中营、党增军、薛亚 辉,监事薛建军、崔世菊、黄全富,高级管理人员钱立永现场参加会议,其余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35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35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35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35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35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35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35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35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2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 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35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选举薛德龙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58,204,728 股;选举张冬梅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58,204,728 股;选举王 中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58,204,728 股;选举党增军先生为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58,204,728 股;选举刘治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 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58,204,728 股;选举薛亚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 意股份数:158,204,728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选举薛德龙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 数:6,797,848 股;选举张冬梅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6,797,848 股;选举王中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6,797,848 股;选举党增 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6,797,848 股;选举刘治军先生为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6,797,848 股;选举薛亚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6,797,848 股。 表决结果:以上候选人均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选举王仲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58,204,728 股;选举张兰丁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58,204,728 股;选 举何晓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58,204,728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选举王仲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 份 数:6,797,848 股; 选举张 兰丁 先生 为第 十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同意 股份 数 :6,797,848 股 ; 选 举 何 晓 云 先 生 为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 同 意 股 份 数:6,797,848 股。 表决结果:以上候选人均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选举薛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 数:158,204,728 股;选举黄全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 份数:158,204,728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选举薛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同意股份数:6,797,848 股;选举黄全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同意股份数:6,797,848 股。 表决结果:以上候选人均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曲光杰、朱培元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