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38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
民币,担保有效期限为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等。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
光大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400 万元,贷款期
限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出具《战略客户
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承诺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上海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上海公司其他部分股东
按出资比例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创路68号7幢
法定代表人:薛德龙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1U3P7N
经营范围:汽车电子零配件、汽车电控系统、汽车仪器仪表、车联网技术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
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零配件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股75.84%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3.31/2022 年 1-3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135,716,886.51 130,135,692.22
负债总额 158,325,757.91 148,115,514.34
净资产 -22,608,871.40 -17,979,822.12
资产负债率 116.66% 113.82%
营业收入 18,933,752.55 48,899,195.13
利润总额 -4,629,049.28 -18,072,536.14
净利润 -4,629,049.28 -18,072,536.14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出具了《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
权委托书》,公司以此授权委托书为凭,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下属公司上海公司
以自身名义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并就具体信贷业务签订单独的《贷
款合同》,同时承诺对上海公司在相关《贷款合同》项下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
带偿还义务。
如果下属公司未能按照相关《贷款合同》项下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国光
大银行无需首先向下属公司提起任何诉讼、仲裁或者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向下属公
司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公司偿还下属公司在《贷款合同》项下对中国光大银
行的债务。中国光大银行有权从公司在贵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抵偿
下属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所负的债务,如划扣款项不足清偿下属公司对中国光大
银行所负的债务,银行可采取《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律许可的其他任何手
段向公司追偿,直至公司偿清《贷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为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 90,000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1.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
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20,796.74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7.19%。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出具的《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
2、上海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