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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芝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6-08-16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
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补充确认2013-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征求了我们的意
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武汉爱普、江淮汽车、安凯客车
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
并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榕、刘长奎、徐士英
                                                       2016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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