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6-081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29号《关于核准上海加冷松芝 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8.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092,000,000.00元,扣除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费共计人民 币42,23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9,770,000.00,于2010年7 月12日划入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工业区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开立的 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机构承销保荐费共计人民币42,230,000.00元,扣除其 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1,499,149.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8,270,851.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1747号《验资报 告》。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中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将原计入 发行费用中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3,093,149.00元划入 募集资金账户,增加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3,093,149.00元,最终确定的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1,364,000.00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净额结余100,870,533.20元,与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人民币20,546,644.57元差异计人民币80,323,888.63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 计利息收入人民币80,376,421.71元扣减银行累计手续费支出人民币52,533.08元 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2016 年半年度 以前年度累计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6,279,113.38 409,604,511.72 (2)归还银行贷款 458,000,000.00 (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823,656.00 90,213,805.98 (4)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8,450,211.25 45,446,057.10 减少项合计 17,552,980.63 1,003,264,374.8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1,109,988.03 79,213,900.60 依据财会[2010]25 号规定原计入发行费用的支出 13,093,149.00 划回 增加项合计 1,109,988.03 92,307,049.6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完成投资建设,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6,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较 快,对流动资金占用较多。预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75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持续督导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人民币6,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三)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 投资,并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 资。 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