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6-106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股份上市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 5,602,400 股,占总股本的 1.3276%。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 3、本次解除限售涉及股东人数:94 人。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二)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 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 201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股票解除限售手 续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为授予日,授予 98 名激励对象 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5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97人,授 予14,970,000股。 6、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由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共计6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7、公司已于2016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上述6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公司依法办理 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8 名激励对象 因 201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锁要求,公司董事会将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总计 125,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 125,6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公司依法正 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二、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锁定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修订稿)》,自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解锁期。截 止2016年12月11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1、公司业绩条件达标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修订稿)》,第一个解锁期(2016 年)的考核条件为:2015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2014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 低于35%。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2,875,242.61元。按照公司于2015年10 月29日公告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修订稿)》中的规定,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期业绩条件已经达成。 2、其他条件 激励对象申请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除需满足上述所列的公司业绩 考核条件外,还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足解锁条件。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存在下列情形: 激 励 对 象未 发 生 上述 情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形,满足解锁条件。 布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 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在申请解锁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的 2015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绩效考核结果至少达到C等及以上,方可全 均达到C等及以上,可解 部或部分解锁当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若激 3 锁 限 制 性股 票 数 量与 其 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成绩为D等,则激励对象 在 考 核 年度 内 个 人绩 效 的当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 考核结果相符,激励对象 销。 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5,602,400股,占总股本的1.3276%。 2、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现持有本期限制 第一个解锁期可 本期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位 性股票数量 解锁限制性股票 剩余未解锁股票 (万股)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纪安康 董事、总裁 150.00 60.00 90.00 常伟俊 副总裁 55.00 22.00 33.00 黄国强 副总裁 46.00 16.00 30.00 陆霖 副总裁 40.00 16.00 24.00 于梅 财务总监 35.00 14.00 21.00 刘志坤 副总裁 32.20 11.20 21.00 陈睿 董事会秘书 10.00 4.00 6.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1,051.24 417.04 634.20 (技术)人员87人 合计 1,419.44 560.24 859.20 注: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后,将按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限售规定进行锁定。 四、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后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没有发 生变动,股本结构发生了变化。详情见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340,303 25.45% 102,324,403 24.25%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514,400 3.69% -5,602,400 9,912,000 2.35% 高管锁定股 91,825,903 21.76% +58,6500 92,412,403 21.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4,654,097 74.55% 319,669,997 75.75% 人民币普通股 314,654,097 74.55% +5,015,900 319,669,997 75.75% 三、股份总数 421,994,400 100.00% 421,994,400 100.00% 注:本次解锁5,602,400股中,由于激励对象纪安康为公司董事、总裁,常伟俊、 黄国强、陆霖、于梅、刘志坤、陈睿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股票限售规定锁定586,500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