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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芝股份: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17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7-039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 14:30-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梅路 2975 号虹梅嘉廷酒店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焕雄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91,105,28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5.28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91,100,2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2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二)《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四)《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五)《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六)《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间签署授信合同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七)《关于 2017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
1,146,631,692 票(191,105,282*6)。
    8.1《关于选举陈福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福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2《关于选举陈焕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焕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3《关于选举陈楚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楚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4《关于选举纪安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纪安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5《关于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杨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6《关于选举马京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马京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独立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
573,315,846 票(191,105,282*3)。
    9.1《关于选举凌玉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凌玉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关于选举刘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刘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3《关于选举徐士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徐士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监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 382,210,564 票
(191,105,282*2)。
       10.1《关于选举周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周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0.2《关于选举覃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覃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和龚嘉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