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7-039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 14:30-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梅路 2975 号虹梅嘉廷酒店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焕雄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91,105,28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5.28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91,100,2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2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二)《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四)《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五)《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六)《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间签署授信合同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七)《关于 2017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5,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 1,146,631,692 票(191,105,282*6)。 8.1《关于选举陈福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福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2《关于选举陈焕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焕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3《关于选举陈楚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楚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4《关于选举纪安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纪安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5《关于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杨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6《关于选举马京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马京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独立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 573,315,846 票(191,105,282*3)。 9.1《关于选举凌玉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凌玉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关于选举刘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刘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3《关于选举徐士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徐士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监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 382,210,564 票 (191,105,282*2)。 10.1《关于选举周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周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0.2《关于选举覃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00,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覃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和龚嘉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