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17-06-09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7-043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 421,994,400 股
为基数,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42,199,440.0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本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距离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421,994,4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D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 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7*****031 陈福成
2 08*****519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 08*****292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08*****097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07*****596 陈福泉
6 08*****055 深圳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7 08*****931 石河子义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
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8.27 元/股调整为 8.17 元/股;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6.24 元/股调整为 6.14 元/股。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相关规定: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由不低于
12.55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12.45 元/股,发行股份的数量由不超过 106,266,903 股
调整为不超过 107,120,453 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华宁路499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睿
咨询电话::021-54424998-225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