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2017-07-18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7-063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福成先生与陈福泉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解除协议》。
陈福成先生与陈福泉先生为了便于各自更清晰地独立表达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愿,
经友好协商,就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签署协议。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4 年 10 月,陈福成先生与陈福泉先生为确定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规范
双方的一致行动行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
一致行动:(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
者监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
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对公司聘用、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1)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12)决定停止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或对公司业务的性质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13)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同意,自本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一致行动协议》立即解除,
《一致行动协议》所涉及双方一致行动的事项终止,双方不再受《一致行动协议》
约束,亦不再享有《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权利或承担该等协议约定的义务。
双方确认并同意,《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双方不再因自身及另一方未履
行协议的情况而要求追究另一方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另一方采取其他补
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双方确认,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
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
三、协议双方持股情况
协议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方式
1 陈福成 183,647,206 43.52% 直接持有
2 陈福泉 3,800,630 0.90% 直接持有
四、一致行动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签署前,陈福成先生持有公司 183,647,20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3.52%;陈福泉先生持有公司 3,800,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
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187,447,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2%,为公司的共同控制
人。《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签署后,陈福泉先生不再作为公司的共同控制人。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陈福成先生持有公司 183,647,2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3.52%,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