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8-25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违规的情况。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
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规范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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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
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及额度内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
属企业、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
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上述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凌玉章、刘榕、徐士英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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