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2017-10-25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7-089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该事项经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该事项经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件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162272 号)。
2016 年 10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回复,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及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等事项。该事项经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 2016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延长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事项。该事项经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事项。该事项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鉴于
近期公司内外部环境、监管要求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融资环境、融资时机以及公司经营需要等多种因素,决
定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
文件。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程序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
请材料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相关政策、资本市场环境等各
种因素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