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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芝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6-05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
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纪安康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崔长海先生、李钢先
生、黄国强先生、陈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黄柔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陈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收购京滨大洋冷暖工业(大连)有限公司55%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京滨大洋冷暖工业(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滨大洋”)
生产、销售和客户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营,其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
的服务能力得到了本田、大众、福特等主机厂的一致认可。收购京滨大洋55%股
权,公司将完全获得日本京滨集团在中国大陆的冷凝器、蒸发器产品业务,进一
步打开合资品牌车企的市场,快速提升汽车空调零部件产品在合资品牌的配套份
额,为后续合资品牌市场拓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本次股权收购,公司聘请了具备
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本次收购的价格
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议案的内容和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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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收购京滨大洋55%股权。




                                       独立董事:陶克、郑伟、赵丽娟
                                                    2020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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