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鉴于公司资金充裕,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 对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交”)提供财务资 助,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重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借款 人天津公交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股东实力雄厚,借款时间较短,故该财务资助 事项风险可控。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基于此,我们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独立董事:陶克、郑伟、赵丽娟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