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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09-28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157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
    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1.1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10%;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8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6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预案》,拟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于2018年9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
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
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依法注销减少注
册资本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
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
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
       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元、回购价格上
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的4.10%;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277.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5,000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2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是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 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6个月之内。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20亿元,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a.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b.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c.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1.1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10%;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
发行总股本的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1.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11亿股,依此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
不变,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11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1.11亿股。
    2.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减少区间约为277.78万股至1.11亿股,依此
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区间约为260,175.60万股至271,008.93万股,相比目
前公司股本总额 271,286.71万股,总股本减少比例区间约为0.10%至4.10%。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区间约为277.78万股至1.11亿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
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
股本权证等事宜,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1.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
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2.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
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
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27日期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管理团队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总金额
    姓名             职务
                                    (股)       (元/股)   (万元)
   黄丽辉     董事、副总经理       40,000          18.60      74.39
    赵伟      董事、副总经理       68,700          18.95      130.19
   关赛新       董事、副总经理       32,000       18.80        60.16
   罗勇辉         监事会主席         43,800       18.36        80.43
    宣利                监事         36,200       17.00        61.54
    海江                监事         27,500       18.20        50.05
   谭振林              总经理        52,100       19.20       100.03
    郭剑           副总经理          64,600       15.50       100.13
   唐根初          副总经理          33,900       17.72        60.07
    孟锴           副总经理          26,400       18.96        50.05
   肖燕松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10,100       18.17       200.01
   李素雯          财务总监          29,000       18.81        54.56
            核心管理团队            1,081,100     18.69      2,020.21
                合计                1,645,400     18.49      3,041.81

    2018年9月14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通过
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总金额
   姓名                 职务
                                      (股)     (元/股)     (万元)
  黄丽辉        董事、副总经理       55,000       12.76        70.18

   赵伟         董事、副总经理       79,200       12.71        100.64

   宣利                 监事         55,100       12.71        70.03

  肖燕松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5,000       12.78        70.29

   孟锴            副总经理          55,100       12.72        70.10

  李素雯           财务总监          55,000       12.76        70.17

            核心管理团队             55,000       12.78        70.29

                合计                409,400       12.74        521.69

    除上述两次增持之外,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906,412.86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985,031.48万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亿全部使用完毕,按公司2018年6月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5.12%,约占公司净资产的20.30%。
    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
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亿股,约占公司目
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10%,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本
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
合理回归,能提高股东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股东利益的提升。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 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 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
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
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