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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1-0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
理层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谭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
实际情况一致,谭振林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的经营管理。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赵伟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赵伟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总经
理的条件。赵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

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
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
蔡元庆       张汉斌   陈俊发
                               2020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