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7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裕高(中 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的通知,裕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3,188,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6%)质押给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进行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另外,裕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9,960,000(占公司 总股本 2.97%)解除质押。上述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 一大股东 质押开 质押到 押占其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 质权人 用途 及一致行 始日期 期日期 所持股 动人 份比例 巢湖市城 至办理 补充 裕高(中国) 23,188,406 2020 年 6 镇建设投 是 解除质 7.76% 流动 有限公司 股 月 24 日 资有限公 押为止 资金 司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高 裕 9,000,000 2018 年 7 2020 年 6 新投保证 是 3.01% 0.33% 高 股 月2日 月 29 日 担保有限 公司 深圳市高 裕 9,000,000 2018 年 7 2020 年 6 新投保证 是 3.01% 0.33% 高 股 月2日 月 29 日 担保有限 公司 深圳市高 裕 31,960,000 2019 年 7 2020 年 6 是 10.70% 1.19% 新投集团 高 股 月 11 日 月 29 日 有限公司 2019 年 深圳市高 裕 30,000,000 2020 年 6 是 10.05% 1.11% 10 月 8 新投集团 高 股 月 29 日 日 有限公司 79,960,000 合计 26.77% 2.97% 股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欧菲控股”)、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国金”)、 蔡荣军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已质 未质 占其所 占公司 东 持股比 及解除质 及解除质 押股 占已 押股 占未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名 例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份限 质押 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售和 股份 售和 股份 冻结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裕 298,651,960 11.08% 199,990,392 143,218,798 47.96% 5.31% 0 0% 0 0% 高 欧 菲 343,553,812 12.75% 239,869,010 239,869,010 69.82% 8.90% 0 0% 0 0% 控 股 南 昌 162,772,028 6.04% 0 0 0 0 0 0% 0 0% 国 金 蔡 15,94 荣 21,259,162 0.79% 0 0 0 0 0 0% 75% 4,371 军 合 15,944, 826,236,962 30.66% 439,859,402 383,087,808 46.37% 14.22% 0 0% 3.37% 计 371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根据相关规定,蔡荣军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0,352.01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12.5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4%,对应融资余 额 52,596.56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1,071.91 万股,占 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37.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53%,对应融资余额 209,169.19 万元。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 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 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 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申请受理回执;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