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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1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
会同意聘任郭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郭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郭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郭瑞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555331
    传真:0755-27545688
    邮箱:ir@ofilm.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简历
    郭瑞,中国国籍,男,198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
生院,2015 年以来先后任职于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悦海盈和基金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公告日,郭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郭瑞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