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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
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
有力保障。公司监事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情况,
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监察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监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
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及《关于制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和《2020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等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
见。
    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
意见。
    9、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
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监事会恪尽职守,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
式,对公司2020年度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以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目标
明确、管理科学,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现有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
司财务管理规范,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财务报
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按时披露,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均符合“诚实守信、公开平等”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无内幕交易,也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金流失。
    5、本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定价方式符合公允、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经过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结合
在公司观察和了解的情况,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
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并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
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