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元庆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力于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和 10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14 次董
事会、10 次股东大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
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
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与另外
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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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上,对《关
于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议案》、《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进行
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上,对《关
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银行授信及担
保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票资产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上,对《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及《关于签订<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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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上,
对《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对关
于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
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对《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1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
职责: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3 次会议。本
人按规定对公司现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1 年度薪酬进行了审议,并结
合公司发展现状做出相应调整;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审议,并
提出建议,提高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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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规模和人员结构的情况、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
相关事宜提出建议,按规定对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1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按规
定对公司 2021 年投融资计划、公司未来战略规划进行了审议讨论,履行了战略
委员会的职责。
四、进行现场检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现场出席董事会期间及
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研究
议案相关材料,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经验,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规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权激励等方面的事项,基于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
见。此外,也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文件,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
加强对公司和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法
律法规,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做到真实、及时、准
确和完整,切实维护好社会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信息披
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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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利用自身的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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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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