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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光:中国银河关于欧菲光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欧菲光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敬林                           联系电话:(86)571-86483910;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召军                           联系电话:(86)021-608708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每半年查询一次,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共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询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对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高、大股东股票交易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蔡荣军、蔡高校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正常履行
蔡荣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正常履行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蔡荣军关
                                     正常履行
于其他事项承诺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正常履行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恒阔投资
                                      履行完毕
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
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其它
                                     正常履行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
担保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
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敬林                      陈召军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