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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光: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2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 1 页/共 8 页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张汉斌先生和陈俊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则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意见:经核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


                                  第 2 页/共 8 页
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624,971,644.78元。截至2021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                     883,729,679.11       1,601,274,093.73
加:本期净利润(“-”表示亏
                                    -2,624,971,644.78        883,569,835.93
损)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128,064,380.99                      -

减:2020年度利润分配                                -                      -

    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                      -

    提取盈余公积                        88,356,983.59         88,356,983.59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                  -1,701,534,568.27       2,396,486,946.07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1年度实际可供分
配利润为0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
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第 3 页/共 8 页
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
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
力和业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符
合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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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
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
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
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第 5 页/共 8 页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 6 页/共 8 页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守
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公
司上述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于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
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
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关于
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监事会意见: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
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蔡高校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第 7 页/共 8 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
经营计划,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
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
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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