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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光: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8-30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4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审议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7,524,11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2元/股。
    2021年8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2021年8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59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24日止,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
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19笔(7个特定投资者),金额总计为3,529,999,976.64元。
    2021年8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
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年8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第 1 页/共 10 页
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25日
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普通股567,524,112股,每股发行价
格6.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3,529,999,976.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412,973.91
元且不包括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4,587,002.73元。其中,计入股本567,524,112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947,062,890.73元。
    2、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实 际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2,000,000,000元,其中,2022年上半年已使用募集资金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3,474,006.03元,其中,2022年上半年净
额为13,217,828.4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38,061,008.76元,其中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1,538,061,008.7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0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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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
     度》的规定,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深圳公明支行及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含利息收入)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631640000           430,978,676.8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0000100000254713            430,424,301.4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443066168013002985063          338,732,727.5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深圳公明支行         41020800040068875              337,925,302.94

                                 合计                                               1,538,061,008.76


          三、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 3 页/共 10 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
关产品事项。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不存在超募资金。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 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
20,000 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
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
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00 万
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5.69%。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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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受国际贸易争端、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
等因素的持续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
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
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均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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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51,458.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2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2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5.69%
                                  是否已变更 募 集 资 金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
                                  项目(含部 承 诺 投 资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到 预 计 是否发生重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分变更) 总额                                    (2)      =(2)/(1)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是     151,458.70 131,458.7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3D 光学深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不适用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高像素微型摄像头模组建设项目     不适用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
                                      是              -   20,000.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
6、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351,458.70 351,458.70    200,000.00 200,000.00         56.91%



                                                                      第 6 页/共 10 页
                                   受国际贸易争端、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持续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高像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均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无
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
                               “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
                               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
                               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重新论证并进行延期调整。该议案还需提交至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无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第 7 页/共 10 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
                               无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第 8 页/共 10 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度(%)(3)=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1)                 (2)      (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高 像 素 光学 镜 头建 设 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
                                                   131,458.70                                      -                               不适用        否
项目                     目

合 肥 晶 超光 学 科技 有
限 公 司 光学 镜 片与 镜 新增项目                   20,000.00          -                 -         -                           -   不适用        否
头产线项目
合计                                               151,458.70          -                 -         -             -                    -           -
                                               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 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
                                           减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
                                           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5.69%。
体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
                                           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受国际贸易争端、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持续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
体项目)                                   日,“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尚未



                                                                      第 9 页/共 10 页
                                         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均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
                                         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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