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4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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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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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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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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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该授予日
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
也符合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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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激发员工的斗志,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优秀人才对实现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
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以 2022 年 8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9.4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
认为:
1、本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的 111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
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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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女。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
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8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9.4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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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
延期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
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结合当前
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审慎决策,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公司履行了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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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我
们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公司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
提,目的是减少利率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预期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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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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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
经营计划,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
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
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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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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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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