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1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菲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事前已认真
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并听取了公司
的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优
先认购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 优先认
购权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安徽车联经审计账面净
资产值及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已经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于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
蔡元庆 张汉斌 陈俊发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