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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苑德军)2018-03-30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苑德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的独立董事,本人能严格按照《公司

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

好地维护了青龙管业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7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认真阅读议案内容,与青龙管业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

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青龙管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管理层提

出质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维护青龙管业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7 年度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次、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6 次。

     本人现场参会表决 1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7 次。

     2017 年董事会共审议了 29 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

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即:2016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7 年第 1 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两次股东大会。

     二、2017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青龙管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17 年 2 月 28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

超募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超募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17 年 3 月 28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的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发

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2016 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

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

材 料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的 独 立 意 见 》。 独 立 意 见 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3、2017 年 8 月 18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

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2017 年 11 月 9,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外,还通过通讯方式积极

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同时,作为独立董事,还安排合理的时间对青龙管业及其子公司开展了

现场检查工作,对其经营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困难、风险点进行了解,并提出了部分意见或建议。

2017 年现场检查 1 次。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未有独立提议聘用

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

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向公司及有关人员问询,维护全体股东同等知情权。

     本人作为金融工作者,多次与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讨论公司发展方向,经常进行电话沟通

联系,尽心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出谋划策。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

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向公司及有关人员问询,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及现场检查工作了解部分子公司的经营情

况外,作为独立董事,还通过通讯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

     同时,安排合理的时间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对其经营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困难、风险点进行了解,并提出了部分意见或建议。

     3、督促公司治理持续规范、完善内控体系,防范决策风险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三会”运作,对公司的超募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

方资金占用、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为公司

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督促内审部门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尽可能降低经营决策风险。

     4、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本人能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了履职能力,并能与其他独立

董事充分交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六、2017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7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对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同

时,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进行审议,确保公司审计工作

如期完成,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018 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经济专业优势,
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交流,为推动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

     本人电子邮箱:yuandejun@126.com



                                        独立董事签字(苑德军):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