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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监事会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18-03-30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宁
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
会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状况。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
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健全,职责明确;会计信息和相关经济信息的报
告制度健全,财务凭证制度健全,凭证的填制、传递和保管具有严格的程序;公
司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对财产物资建立了定期盘点制度,对重
要的业务活动建立了事后核对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
制;对各项业务活动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并具有明晰的流程图;对采购、销售、
安全、质量等各个关键控制点均设有控制措施。
    针对青龙小贷 2016 年内控存在重大缺陷,2017 年度公司已制定了整改措施
并予以实施。整改后,青龙小贷内控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有效降低了贷款损
失风险。
    总体上,公司 2017 年整改后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与《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保持了一致。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
的实际需要,整改后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孔维海            陈桂秀                 董   攀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