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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8-048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7 月 9 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张敬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聘任张敬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

    由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季伟先生辞职,致使董事会成员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青龙管业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提名,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张敬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张敬泽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被最高人民法院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本公告日,张敬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该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张敬泽先生的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

大会审议时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张敬泽先生简历附后。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

    鉴于公司前任总经理季伟先生于 2018 年 7 月 3 日辞职,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

敬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张敬泽先生的任职聘任。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9 日




附:张敬泽先生简历

    张敬泽,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中级经济师。曾任甘青大区销售经

理、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宁夏青龙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宁

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敬泽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

    张敬泽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3.2.3 条所列情形。

    张敬泽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敬泽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张敬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