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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26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8-05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8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三)14 时 30 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

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如下:
                                     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人数
                                            (股)                        (%)
现场投票                    9            108,333,706                    32.339192
网络投票                    1                700                         0.000209
合计                        10           108,334,406                    32.339401
其中:中小投资者            7             2,744,896                      0.819392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及授权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马跃先生、李骞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范仁平先生以及监事孔维海先生、董攀

女士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张敬泽先生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李浩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马继辉律师、陈静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

了现场见证。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该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有效表决                    占出席本次会              占出席本次会          占出席本次会
  表决类型
                  权股份总数                    议有效表决权              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   议有效表决权
                    (股)        股份数                         股份数
                                                 股份总数比                股份总数比    数     股份总数比
                                                       例%                       例%                   例%
现场投票          108,333,706   108,333,706          100.00000     0           0.00000    0       0.00000

网络投票              700           700              100.00000     0           0.00000    0       0.00000

合计              108,334,406   108,334,406          100.00000     0           0.00000    0       0.00000
其中:中小
                   2,744,896     2,744,896           100.00000     0           0.00000    0       0.00000
投资者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马继辉律师、陈静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其他

    1、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

决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