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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2018-11-2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董事会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赵铁成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2.3条所列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3、赵铁成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
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通过保荐代
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具备履行财务总监所需的财务、企业管
理和法律知识;曾任职于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经理,经核查,
赵铁成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胜任所聘职务职责的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聘任赵铁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文君          苑德军           浦   军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