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9-01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维海先生召集并主持。
4.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5.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
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作利润的情况。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
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关联交易。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合规、有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的决议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议合规、
有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