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张文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的独立董事,本人能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青龙管业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认真阅读议案内容,与青龙管业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青龙管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向管理层提出质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同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维护青龙管业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权益。
1、出席青龙管业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6 次。本人现场参会表决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7 次。
2018 年董事会共审议了 39 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就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即:2017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8 年第一
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青龙管业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18 年 3 月 28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年度报告及相
关事项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就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制定《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 》 发 表 了 《 宁 夏 青 龙 管 业 股 份 有限 公 司 独 立董 事 关 于 公司 未 来 三 年股 东 回 报 规 划
(2018-2020)的独立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
独立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
的独立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
业 务 的 独 立 意 见 》。 独 立 意 见 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2018 年 7 月 3 日,对青龙管业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季伟先生在任期内辞去公
司总经理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
理 任 期 内 离 职 的 独 立 意 见 》, 独 立 意 见 于 2018 年 7 月 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3、2018 年 7 月 9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18 年 8 月 17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在河南
投资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宁
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18 年 8 月 27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参与设
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及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并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18 年 11 月 27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关于聘任财务总
监的议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2018 年 12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外,还通过通讯
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同时,作为独立董事,还安排合理的时间对青龙管业及
其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对其经营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困难、风险点进行了解,并
提出了部分意见或建议。2018 年现场检查 3 次。
四、审计委员会任职、工作情况
作为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一贯积极致力于推
动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督促公司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按期审计,并对公司内审部门 2018 年审计工作计划、相关财务报表、相关定期报告和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存在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交流。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与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电话交流,并利用现场参加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经营层相关工作人员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内部管理等情况;认真学习公司证券事务部发送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相关资料,通过浏览公司
的公告和媒体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
和报道,了解了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经营状况等各方面与公司发展
有关的信息,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
况发生。
3、报告期内,青龙管业未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4、报告期内,未公开向青龙管业股东征集投票权。
5、作为青龙管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两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提议,
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及时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全面沟通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内控制度的的建立与
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等;重点关注公司有无关联交易、财务资助、
资产减值计提、对外担保、并购重组、重大投融资活动等情况发生;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中小股东的保护、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等治理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同时,安排合理的时间对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对其经营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困难、风险点进行了
解,并提出了部分意见或建议。
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及现场检查工作了解部分子公司
的经营情况外,作为独立董事,还通过通讯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员,十分关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并多次
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规范运作、风险防范,经常进行沟通联系,尽心尽责,为公司的经营
和发展出谋划策,做到了充分履行。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公
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核查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内容,对相关信息的及时、
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在发现有
可能对公司的发展、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时,及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
问询,维护全体股东同等知情权。
3、督促公司治理规范化,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三会”运作,对公司的超募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关联方资金占用、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
应程序,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督促内审部门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尽可能降低经营决
策风险。
总体上,公司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4、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按照证监会的要求,2018 年本人参加深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现场培训一次,参
加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交流》远程培训一次。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
及时关注、学习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变动情况,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了
履职能力,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交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权益。
七、2018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管
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汇报;听取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关注
公司的资产减值计提情况,了解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同时,与另外两位独
立董事相互配合,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进行审议,确保公司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019 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会计专
业优势,在公司规范运作、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交流,为推动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
本人电子邮箱: zwj@wzyb.com.cn
独立董事签字(张文君):
2019 年 4 月 25 日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苑德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的独立董事,本人能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青龙管业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认真阅读议案内容,与青龙管业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青龙管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向管理层提出质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同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维护青龙管业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权益。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6 次。本人现场参会表决 1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8 次。
2018 年董事会共审议了 39 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就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即:2017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8 年第一
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青龙管业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18 年 3 月 28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年度报告及相
关事项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就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制定《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 》 发 表 了 《 宁 夏 青 龙 管 业 股 份 有限 公 司 独 立董 事 关 于 公司 未 来 三 年股 东 回 报 规 划
(2018-2020)的独立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
独立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
的独立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
业 务 的 独 立 意 见 》。 独 立 意 见 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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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 7 月 3 日,对青龙管业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季伟先生在任期内辞去公
司总经理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
理 任 期 内 离 职 的 独 立 意 见 》, 独 立 意 见 于 2018 年 7 月 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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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 年 7 月 9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18 年 8 月 17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在河南
投资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宁
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18 年 8 月 27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参与设
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及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并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18 年 11 月 27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关于聘任财务总
监的议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2018 年 12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检查情况
在 2018 年度工作中,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同时,还通过通讯
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2018 年现场检查 1 次。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
况发生。
3、报告期内,青龙管业未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4、报告期内,未公开向青龙管业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公
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
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向公司及有关人
员问询,维护全体股东同等知情权。
本人作为金融工作者,多次与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讨论公司发展方向,经常进行
电话沟通联系,尽心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出谋划策。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公司
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
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向公司及有关人
员问询,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除通过参加董事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外,作为独立董事,还通过通讯方式积极了
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同时,安排合理的时间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对
其经营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困难、风险点进行了解,并提出了部分意见或建议。
3、督促公司治理持续规范、完善内控体系,防范决策风险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三会”运作,对公司的超募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关联方资金占用、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
序,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督促内审部门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尽可能降低经营决策风
险。
4、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本人能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了履职能力,并能与
其他独立董事充分交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参
加上市公司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交流》远程培训一次。
六、2018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管
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汇报,关注公司的资产减值计提
情况。同时,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进行审议,确
保公司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019 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经济专
业优势,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交流,为推动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
本人电子邮箱:yuandejun@126.com
独立董事签字(苑德军):
2019 年 4 月 25 日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浦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的独立董事,本人能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青龙管业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认真阅读议案内容,与青龙管业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
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维护
青龙管业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6 次,本人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2018 年董事会共审议了 39 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就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即:2017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8 年第一
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青龙管业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18 年 3 月 28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年度报告及相
关事项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就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制定《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 》 发 表 了 《 宁 夏 青 龙 管 业 股 份 有限 公 司 独 立董 事 关 于 公司 未 来 三 年股 东 回 报 规 划
(2018-2020)的独立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
独立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
的独立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
业 务 的 独 立 意 见 》。 独 立 意 见 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2018 年 7 月 3 日,对青龙管业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季伟先生在任期内辞去公
司总经理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
理 任 期 内 离 职 的 独 立 意 见 》, 独 立 意 见 于 2018 年 7 月 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3、2018 年 7 月 9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18 年 8 月 17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在河南
投资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宁
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18 年 8 月 27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参与设
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及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并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18 年 11 月 27 日,对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关于聘任财务总
监的议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2018 年 12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发表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检查情况
在 2018 年度工作中,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同时,还通过通讯
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2018 年现场检查 1 次。
四、审计委员会任职、工作情况
作为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与其他两位审计委员
会委员配合、沟通,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督促公司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按期审计,并对公司内审部门 2018 年审计工作计划、相关财务报表、相关定期报告和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存在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交流。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与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电话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内部管理等情况;认真学习公司证券事务部发送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相关资料,通过浏览公司
的公告和媒体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
和报道,了解了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经营状况等各方面与公司发展
有关的信息。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
况发生。
3、报告期内,青龙管业未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4、报告期内,未公开向青龙管业股东征集投票权。
5、作为青龙管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两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提议,
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事先认真阅读董事会议案内容,与青龙管业经营管理层保持必要
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维护青
龙管业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除通过参加董事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外,作为独立董事,还通过通讯方式积极了
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同时,安排合理的时间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对
其经营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困难、风险点进行了解,并提出了部分意见或建议。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员,十分关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并多次
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规范运作、风险防范,经常进行沟通联系,尽心尽责,为公司的经营
和发展出谋划策。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公
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
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在发现有可能对
公司的发展、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时,及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问询,
维护全体股东同等知情权。
3、督促公司治理规范化,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三会”运作,对公司的超募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关联方资金占用、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
应程序,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督促内审部门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尽可能降低经营决
策风险。
总体上,公司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4、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本人持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了履职能力,并与
其他独立董事充分交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报告期
参加上市公司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交流》远程培训一次。
六、2018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管
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汇告,关注公司的资产减值计提
情况。同时,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进行审议,确
保公司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019 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经济专
业优势,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交流,为推动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
策。
本人电子邮箱: mikepu@263.net
独立董事签字(浦军):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