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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7-18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
关要求,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所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收购宁夏水利设计院部分股权及审
议收购协议条款的议案
    为延伸产业链、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在输配水、水利工程、节水
灌溉等重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具备设计、咨询服务、产品制造等整体方
案解决能力,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及市场需求,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
以现金 25,331.89 万元收购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6.0347%的股
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支付 17,938.24 万元(涉及尚未安排投向的超募资金
6,518.14 万元),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我们认为:
    1、公司以现金收购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股权,有助于延伸产业链、
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在输配水、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等重要领域的核心
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区域,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运营等业务的落地和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收购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股权转让款事
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
    3、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河南青龙塑管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其用于支付宁夏水利设
计院股权转让款的议案
       本次变更河南青龙塑管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其用于支付宁夏水利水电勘测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涉及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
       我们认为:
       1、公司将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变更为以自有
资金投资,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需求和实际情况;该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终止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宁夏水利
设计院股权转让款的议案
       本次终止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宁夏水利水电
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涉及募集资金 1,420.10 万元。
       我们认为:
       1、公司终止募投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宁夏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的经营需求和实际情况;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2、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回购股份用途调整的议案》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经营层提出,与“股权激励计划”相比,“员工持股计划”更能充分
发挥核心骨干团队的整体激励作用,激发团队整体工作激情,提升公司业绩,更
有益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也便于后续工作的管理。同
时,“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成本更低,有利于提升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最终收
益。
    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将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为“作为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份来源”,能充分发挥核心骨干团队的整体激励作用,激发团队整体工作激情,
降低激励成本,有助于公司持续发展。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除回购股份的用
途调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回购股份用途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文君          苑德军              浦军




                                                          2019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