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作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拟聘 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开展了以下工作: 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与信永中和银川分所负责人及项目合 伙人进行了沟通和询问,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自公司首发上市至 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一直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 公允、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 求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鉴于此,我们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吴春芳 黄玖立 李 骞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