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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19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一)12:00 时在公司 8 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

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 13 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宏斌先生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1、《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

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 年—2020 年)》的规定;公司现金流及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

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

控制的重大变化。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

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6、《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业资格、

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自公司首发上

市至 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一直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国家

会计标准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

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

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经核查,审计机构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 年—2023 年)》着眼

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模式、发展阶段、投资资金

需求、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投资回报

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主要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部分主要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

期保值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 树脂、PE 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

品种,最大保值量不超过对钢材、PVC 树脂、PE 树脂年度用量的 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

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