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王力2021-04-28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王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人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
维护了青龙管业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及股东大会次数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认真阅读议案内容,与青龙管业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青龙管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向管理层提出质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同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维护青龙管业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权益。
1、出席青龙管业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 年,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5 次。本人全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董事会共审议了 31 项议案,本人应表决议案 31 项,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
本人因疫情防控因素及个人工作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青龙管业 2020 年度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序
会议时间及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披露时间
号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 同意
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五 2020 年 4 月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9 日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0 2020 年 6 月 23 日、第五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6 月
11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日
12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8 月 24 日,第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2020 年 8 月
13 同意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6 日
14 2020 年 12 月 21 日,第 关于公司董事长任期内离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12
15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1 日
注:以上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检查情况
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在通过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的同时,还通过通讯方
式积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同时,作为独立董事,安排合理的时间对青龙管业部分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
对其经营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困难、风险点进行了解,并提出了部分意见或建议。2020
年现场检查 3 次。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出现向青龙管业股东征集投票权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维护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全面沟通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了解掌握
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内控制度的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
等;重点关注公司有无关联交易、财务资助、资产减值计提、对外担保、并购重组、重大投
融资活动等情况发生;对公司涉及中小股东的保护、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等治理事项进行认
真审议。同时,安排合理的时间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对其经营情况及其
存在的问题、困难、风险点进行了解,并提出了部分意见或建议。
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及现场检查工作了解部分子公司的
经营情况外,作为独立董事,还通过通讯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
的重要信息,核查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内容,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在发现有可能对公司的发展、证
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时,及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问询,维护全体股东同
等知情权。
3、督促公司治理规范化,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三会”运作,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
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为公司的战略
决策提供依据,督促内审部门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尽可能降低经营决策风险。
总体上,公司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4、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及时关注、学习法律、法规的
修订与变动情况,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了履职能力,并与其他独立董事
充分交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021 年度,本人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宏观经济研究、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在公司规范运作、制定发
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成员
之间的交流,为推动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
本人电子邮箱:wangli2899@126.com
独立董事签字(王力):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