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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12-10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8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8 日、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

详见 2019 年 12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8 月 2 日期间回购的公司股票 7,456,0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3%。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7,456,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

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2、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 2019 年 12 月 10 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

票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及 48 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48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

比例均为 25%,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届满,全部满足解锁条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解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7)。

    4、根据 2020 年度公司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本员工持股计

划第二批股票全部符合解锁条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

满,解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1 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25%,共 1,864,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

员工持股计划相对应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视市场情况进行卖出。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

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 情形。特

此公告。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