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2年8月11日上午10点,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 行了审核,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署: 董 攀 陈桂秀 任志超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