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 核,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署: 董 攀 任志超 陈桂秀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