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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黄玖立2023-03-30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黄玖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第六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本人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
好地维护了青龙管业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及股东大会次数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认真阅读议案内容,与青龙管业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青龙管业
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管理层提出质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
见,维护青龙管业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1、出席青龙管业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2 年,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6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8 次,全部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加。
     董事会共审议了 56 项议案,本人应表决议案 56 项,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
责的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青龙管业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 3 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青龙管业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序                                                                        意见类
       会议时间及届次                             事项                             披露时间
号                                                                          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1                                                                          同意
                             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3                                                                          同意
      2022 年 3 月 28 日,   立意见
                                                                                   2022 年 3
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30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5                                                                          同意
                             意见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8 月 11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22 年 8
8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同意
                                                                                   月 13 日
     次会议                  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9 日,
                                                                                   2022 年 12
9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0 日
     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26 日,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2022 年 12
10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同意
                             见                                                    月 27 日
     会议
            注:以上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检查情况
            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在通过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的同时,还
     通过通讯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同时,作为独立董事,安排合理的时间对青龙管业部分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
     查工作,对其经营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困难、风险点进行了解,并提出了部分
     意见或建议。2022 年现场检查 2 次。
            四、审计委员会任职、工作情况
            作为青龙管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积极致力于推
动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执行《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督促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对公司内审部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就相关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交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2 年,按照相关规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以下说明或意见:
     1、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对 2021 年度应收账款等科目进行了资产减值,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核查意见》;
     3、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对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
账款等科目进行了资产减值,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
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2022 年 8 月 23 日,因公司对审计部经理高宏斌的工作调整,高宏斌先生
向工作提交了辞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范仁平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候
选人,并出具了《关于对公司审计部经理候选人的提名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征集投票权等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作为青龙管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他两位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审计委
员会名义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报告期内,未出现向青龙管业股东征集投票权事项。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过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全面沟通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
运作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等;
重点关注公司有无关联交易、财务资助、资产减值计提、对外担保、并购重组、
重大投融资活动等情况发生;对公司涉及中小股东的保护、财务管理、利润分配
等治理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同时,安排合理的时间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了现场
检查工作,对其经营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困难、风险点进行了解,并提出了部
分意见或建议。
    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及现场检查工作了解部
分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外,作为独立董事,还通过通讯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整体经
营情况。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
要信息,核查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内容,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
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在发现有可能
对公司的发展、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时,及时向公司及有
关人员问询,维护全体股东同等知情权。
    3、督促公司治理规范化,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三会”运作,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
方资金占用、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严格按照规则履行
相应程序,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督促内审部门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尽可
能降低经营决策风险。
    总体上,公司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
控制目标的实现。
   4、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及时关注、学习法
律、法规的修订与变动情况,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了履职能
力,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交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
   2023 年度,本人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经济研究、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在公司规
范运作、制定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成员之间的交流,为推动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出谋
划策。
   本人电子邮箱:huangjl@nankai.edu.cn


                               独立董事签字(黄玖立):
                                           2023 年 3 月 28 日